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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人事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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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松江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沪委发[2001]469号)的规定,设置上海市松江区人事局和上海市松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松江区人事局是主管全区人事人才工作和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上海市松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上海市松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既是区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区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入区委机构序列。上海市松江区人事局和上海市松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工作机构。
一、职能调整
1、将本区中专毕业生分配工作改由市场配置。
2、将机关后勤服务工作交给有关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意见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管理;研究制定本区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本区企业、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
(三)综合管理推行国家公务员工作,制定本区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各单项法规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规划和指导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综合管理本区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工作。
(四)综合管理本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
(五)综合管理本区人才资源和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开展人才资源的预测、分析、统计工作;制订人才培养、开发规划,制定本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的政策、规定并组织指导实施;综合管理本区人事信息工作。
(六)执行人才流动的政策、规定,指导、促进人才市场的发展,管理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人事争议处理;协同有关部门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指导;承办本区人才引进工作和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
(七)综合管理本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和管理办法;研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制度。
(八)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政策,负责区管退休、退职人员的管理工作。
(九)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研究制定本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奖惩政策并指导实施;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项目及人员;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的人员任免手续;负责有关惩戒与申诉工作。
(十)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制定安置计划、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承办本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出国(境)培训团组和人员的审核、报批。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合署办公的上海市松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本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改革的配套政策和措施;统一管理本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松江区人事局设5个职能科(室),即:
(一)办公室
(二)公务员管理科
(三)工资福利科
(四)人才开发科
(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六)合署办公的上海市松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1个职能科(室),即:机构编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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